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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白天,我更偏爱夜晚,黑色将一切都隔绝,记忆才可以出动。失眠是一种状态,思绪在脑子里跳动,自己却无力控制它停止。面对失眠,我的方法是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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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就是不断地面对问题,不断地走出固有领地,不断接触陌生。可是对于一个胆小的人来说,问题等于麻烦,陌生就是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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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主题,是城市生活,或者说现代生活对个人的影响。我们生活在巨大的城市,找一份工作,踏下一个脚印,盘踞一个住所,四处迁徙,疲于奔命,你肯定也和我一样感受到某种深重的无力。每一个地铁口、公交站和天桥,都是现代城市的缩影,当我们汇入人潮,便消失于众人之中,虽然处于众人之中,但是互不相识,近在咫尺,但是彼此孤独。破碎的不仅仅是城市的地面,还有一个人完整的经验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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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观山色,听风声,诵古文,过江岭,人满为患,挥手与行人问好,春意盎然。中午抵达晓起,入村,游人摩肩接踵,闻樟木辛香,尝古酿美酒,观大夫宅第,并不尽如人意。上晓起,小院中,梨树下,野菜家常,古酒清茶,饱食三碗,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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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食物里发现过去,也在日常生活的细节里想到从前。据说怀旧是一个人老去的标志,但是我却以为,检验记忆,是一个人发现自我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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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一个城市人,我带着乡村的童年记忆,在城市里生活。本书的最后一章,是我每年过年回家时的手记,它们混合了记忆和当下,过去和现在。当你从家乡来到城市,再回去,变化是巨大的,正如冉云飞的一句话,“每个人的故乡都在沦陷”,我试图记下消散的乡村版图上我的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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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书架前,久未感到的寻觅好书的快感重新涌来,书大多独本,眼睛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你可能喜欢的书,每一次抽出书本,翻开,放回,都是缘分。从热闹街道遁入隐秘空间,神奇穿梭,另辟天地,若非游客任务在身,真想在这儿闲坐一个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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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也去了澳门,澳门除了景点,其他地方安静得要命,好像没有人住,而一旦进入景点一带,则突然人山人海,犹如魔法。是的,澳门就像是虚构出来的,不管是那个虚张声势到不可思议的威尼斯人赌场,还是小小的大三巴牌坊前的各路小巷。相较于此,香港倒是更加生活化,更加有真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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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诚品果然是诚品,名不虚传。因为想要找査建英的《弄潮儿》,前面几家书店都没看到,本是奔着诚品来的,却也没寻着,见到一女店员,便搭讪问之。结果不尽如人意,但过程颇让人感念,现在书店店员对书的了解程度早已大不如从前,而当我问有没有査建英的《弄潮儿》时,她却能立刻反应告诉我“没有”,并且补上一句,“我们书店没有牛津出版社的书”。不用去查询电脑,就能够知道一本不在他们书店出售的书出于哪个出版社,没有一点功底可不行。这是奇遇,当记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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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个人的日记,无疑是一种偷窥行为,即使这是一本已出版的日记,读者仍然实在偷窥。而偷窥,正是阅读日记的乐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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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少年都勇敢,他们相信要诚实地活,他们相信友情、爱情,相信永恒的价值。因为相信,所以元气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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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州番禺某城中村做一家两元店的售货员,每天上午9点把卷帘门拉起,搬出收银台,吃早餐,听对面超市报告今天优惠的青菜价格,然后打开笔记本电脑―我唯一的私有物品―写东西,或者看书(存在电脑里的电子书)。 没有网络,没有电源线,两个小时后电脑电量不足,就把它合上,专心等到中午吃饭。我在这两个小时的阅读时间里,看了很多没头没尾的书,其中就有一些零碎的《我执》文章,记忆最深刻的是《我的病历》,因为太坦诚,把我吓到,其余则只记得一些影子,最后都随时间沉入了记忆的湖底。 翻开这本书,果真好像从来没有看过,没有关系,从头来过。梁文道在书里的一篇文章里写:“‘不如我们从头来过’,这不知是多少夫妻、情人乃至朋友都很想说也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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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的‘故乡感”已经越来越淡化,哪里都一样,更多故乡的意味只有在记忆中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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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是没有痊愈这回事的,患上癌,便要和它生活一辈子。实则,不会生活,再是我们所有人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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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小说的地方,往往在于它的语言感,独创性。形式。风格和氛围。所以遇到这样的关键词,便一时无法匹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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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疲乏。无聊、没有激情。没有活力。然而我们并没有因为不满足而去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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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过去,我们大概都曾一度发现了真相似的发现大人世界的虚假,发现这个世界的无意义,我们也曾思索,迷茫。渴望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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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个故事,八十九个盒子,装着八十九种想象的可能。在这本书的扉页,作者写道:“这个世界太糟,我们不如另造一个。”实际上,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心境,现实生活疲乏、无聊,没有激情,没有活力。然而我们并没有因为不满足而去创造,btr的这本小书除了展示这些神经质的故事外,还有一个功效,那就是提醒我们,世界不止一个,生活不止一种,端看你如何看、如何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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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知所起,爱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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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想做一件真正自己喜欢的事情,往往只能一个人独自去做。也愿以后的某一天,你会笑着想起如今一个人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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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思想的书籍无可替代。艾柯不止一次提到一个关于书籍的比喻,他说,书就像轮子,一旦造好就没有改善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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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是为了向别人传授知识,也不是为了纠正别人的看法,只是为了自己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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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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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穿越历史,恒长久远,必须艰涩难懂。因为如此,才能经得起更多的解释和关于解释的解释,才能和这些解释一起形成力量对抗时间的侵蚀。杰作并非生来就是杰作,一部杰作要成为“杰作”,必须为人所知,吸收各种因它而起的解释,而这些解释最终将会成为它的一部分。伟大的作品往往通过读者而互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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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阅读,是希望人生在世有更多自由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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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得出了一个有意思的结论,“我们对于过去的认识,归功于傻子、呆子和敌人”。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很多我们如今保存下来的残篇断简,很有可能只是因为当时的人没有发现它的价值而被忽略,就像如果有人问为什么西班牙人只摧毁了一部分前哥伦布时期建筑而保留了其他的?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没有看见。书籍一直遭受着宗教和政治的压迫,焚书事件不只中国独有,而在各种劫难中幸免于难,或许只是因为它被用作垫桌脚,或者被敌人重点批评而得以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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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作家想要避免被过滤,那么他最好联合、参与某个小群体,而不要保持孤立。就像木心总是强调天才总是一群一群地降生,孤立的天才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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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尔夫在她著名的随笔《普通读者》中论述了相似的概念,她说,普通读者“没有那么高的教养,造物主也没有赏给他那么大的才能。他读书,是为了自己高兴,而不是为向别人传授知识,也不是为了纠正别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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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和书谈恋爱,这是唐诺给我们的忠告。“跟书保持友谊就够了,很多人也许不相信,但友谊真的是比恋爱远远宽广而且精致的情感。 换句话说,读书是一辈子的事,如果像谈恋爱那样在一段时间内过分地投入心力,不可遏制地生发出欲望,也许激情昂扬,但对一个人的阅读人生是有损耗的。细水长流,要排山倒海,不止读书,但要读书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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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科夫在文学讲稿中曾说,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待一个作家:“他是讲故事的人、教育家和魔法师。一个大作家集三者于一身,但魔法师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