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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浪潮开始了,淹死的人天天飘到岸边,有什么比赤名莉香更令人满意的女朋友呢?职场、上司、生意、生活,她都能“搞掂”,你永远不用担心她。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她都有一张微笑的脸。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这张脸还那么美丽,而且对木偶一般的永尾完治居然那么一往情深。她是商业社会中的完美女人,你不用考虑你的背部是否后防空虚,因为她足够强悍。但是你也不能不因为她的女人味而爱上她,因为她会到你的小学在刻有你名字的柱子上补刻上她的名字。我也在我的学校刻上了我的名字,遗憾的是我的学校每年给木柱刷一遍油漆。你找到你的柱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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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是为了增加智慧,扩大眼界,这些都是宣传广告。读书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打发时间,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如此,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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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首先用于自律与自省,属于个人内部精神世界。而在外部世界里活动,我们则需要法律与规则。只有在这个框架下,才有谈论道德的可能。因为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法律与规则是底线,而道德要求远远高于这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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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于永恒的理解是不同的,我的永恒是不变的将来,女孩子要的却是每一天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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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心锁哪怕落满了灰,它对世界也依然有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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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念自己多山的家乡,人在伟大的自然面前,总觉得自己的渺小,登高望远,感到的只是令人泪下的苍凉和巨大的无言。蓝色的天空是神的居所,因此心中总充满了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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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梦里觉得大腿很温暖,记得赶快醒来,因为你尿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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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手上有血,身上有汗,那么他的建议最好是去听一下,哪怕他是个结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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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枪命中水塘的中央,溅起一团漂亮的水花。似乎过了一个千年那么久,枪声才终于降落到地上,三只鸟振翅飞去,我的身边一团咒骂叹息。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换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这样的地方,用这样的枪械,闭着眼睛也能撂倒一只。然而,命运竟然如此弄人,子弹竟然会打在了那么小的一块地方,穿过了所有挥舞着的翅膀,交叉的脖颈,打在了水面上。他们嘲笑我,重新发动吉普车,为我点上一根香烟,不断拍我的后脑勺和后背,问我昨晚是不是和什么姑娘上床了?他们放肆地大笑,说应该软的地方是腰和腿,而不应该是手指头。 我也笑得很开心,因为我知道,那是我有生以来最准的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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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个月前第一次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读书又不是抢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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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要相信报纸上的话。昨天你相信了它说“不要持币待购”,那么今天你就会发现你花12w买的夏利目前只值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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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应该放在生活的首要位置。工作谁做都是做,但是和家人在一起的日子去了就不再来。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家人会为你而牺牲,只有家人可以信赖。只有他们会对你又耐心,会为你付出而不计较成败,会为了保护你而被背叛任何法律条文和人生信条。家庭是唯一的堡垒,唯一可以进门就脱下衣服躺下睡着的地方。没什么事比周末的家宴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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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女孩子身上浪费太多时间,尤其是漂亮女孩子。要明白一件事:如果要以结婚为目的的话,性格和品格比美貌重要。容颜总会老去,而维系人与人之间最为稳固的链接是对性格的欣赏和品格的信任。不要和一条发了疯的狗一样,不停地追着自己的尾巴咬。凡事皆有时,该出现的人总是会出现的。相信爱情,相信缘分。爱情永远应该是件美好的事,不应该有任何的勉强,任何的违心之处。永远,永远不要将就。亚瑟没有拔出石中剑的时候,睡不觉的用血肉之躯拔出那把剑是荒谬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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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看电视,尽量不要看报纸,而是要去看书。书读百遍,其意自现。这句话是真的,最低限度上能分辨出什么是好书,什么是坏书。而所有的电视节目都在教导一种很坏的人生,让你用自己的劳动换来一房子的垃圾,还因此觉得自己格调不凡,与众不同。所有限量版的产品没有一样是只有一款的,明白这一点,就不会去看电视,不看广告,不读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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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有些前男友一经分手,就喜欢上网公布前女友的私隐。或者贴艳照,或者贴电话、邮件地址,把对方说成是一个放浪的女子,甚至自己捏着嗓子上去扮花旦,冒充前情人,抄写几段黄色文学里的文字。在他看来,这是对负心人的报复。在我看来,这是小孬起义。我密切地观察过女性网友的行为,至多也就是发帖控诉。讲一讲对方始乱终弃的故事,有情节,有人物,有时间线。最骇人的手段无非是帖一下当事人的大头照,号召广大妇女同胞谨防色狼,以免人财两失。处于如此悲愤的状态之下,前女友们保持了高度的自我克制,同时体现了极强的社会责任感。相形之下,前男友们的所做所为,就让人觉得有些心寒齿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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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习惯于看到各种酣睡的面孔,却少有人上前掀起床单来,看到下面密密麻麻的钉子。或者是像张爱玲说过的那样,在这一袭华美的裘衣下欣赏挤挤挨挨的虱子。答案我们都知道:睡在哪里,都是睡在雨里。只是所有人都顽固地坚持认为,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会有属于自己的屋檐下的一张小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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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我不下十次开头,但是都读不下去。最后一次,我飞北京见网友,喝顿大酒又回云南。在飞机上的三个小时,我突然读进去了,而且读起来就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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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说到看不到的山那头,海的那一端,总有无数颗心在各个地方黯然破碎。仿佛一夜之间经过了40个星球,却没有一个星星上能种出玫瑰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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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喜欢小婴儿清澈透明的眼睛,也希望自己能有这样的一双眼睛。人们喜欢握住情人的手沉沉入睡,没有人会愿意永远在枕头下面放一把匕首。人们喜欢干净的阳光、天空、饮水和空气,没有愿意带着防毒面具和检测试纸在这世界上生活。人们喜欢面露微笑表情轻松,没有人愿意生活在恐惧之中,没有人愿意每多过一天都像是一种恩赐。人们喜欢平等如同甘霖一样普降大地,润泽万物,没有人喜欢被歧视、被压榨、被排挤、被盘算、被牺牲。是的,我在所有的不快乐中清晰地看到了对它们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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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主流的观点其实已经有了定论,四个字足以概括:含泪鼓掌。就像奥斯卡之夜,“小金人”花落谁家已尘埃落定,镜头必然横扫几位落选者。此时切不可以摔杯子、拍桌子、咬牙切齿、面部狰狞,更不可以让亿万观众通过唇读看出你正在说F打头的那个字。纵然心中万般不爽,也要挤出标准的笑容,泪光点点,频频点头并且鼓掌,意思是“我为你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当然,也有心理阴暗的观众可以理解为:“孙子!这届的评委都是你们家近亲繁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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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其实是种家教,当年我的同学里,那些家里有酒柜无书柜,有麻将桌无书桌的,长大了也只看杂志不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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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反对Kindle,反对iBook,认为它们不是书。我觉得很大的一个理由是:Kindle它们不能像书柜一样彰显主人的身份,这想起来都让人恼恨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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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是唯一值得追求的事情,它比事业都重要。人因为工作而不看其苦,说“劳动最光荣”的时代里每周工作六天,周日半天义务劳动。这样的生活里若没有点值得追求的乐趣,现代社会和奴隶社会并没有任何不同。不计较得失,只因为喜爱而去做的事情,往往能发挥一个人最大潜能。所以,千万不要把工作和兴趣变成一体。那样一来,人生唯一的一点滋味都丧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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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进入写作状态之后,感觉整个世界都在以快进的方式疯狂向前,唯有键盘前的方寸之地让时光停驻,可以让人慢下来。我相信,当人们拿着这本书的时候,也会感到相同的时光流速。我不想去挤占手机软件里快速流动的时间线,如果可能,我 希望它能拥有一杯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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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张粉红色的纸,只写着九 个大大的汉字。语气从容不迫,却君临一切, 直指人心,且简短有力。我从未见过那么具 有无限表现力的文体, 一切文章由此而生,因此而灭, 幻化世间万象,见证一 切世态炎凉,一切喜怒哀乐。它写道:“中国人民银行壹佰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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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很容易增长傲慢,而且觉得这种傲慢是智力的标记。我很后来才明白,这分明是读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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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作用是塑造一个更强大的自己,所以你只能向你自己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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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前进一点点的时候,需要向世界诠释自己在做什么:当一个人前进到极深极遥远的地方时,那么就会让世界来追随自己,努力理解自己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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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别了故土,在他乡却多了重逢的机会。伦敦、巴黎、纽约、渥太华、布鲁塞尔、约翰内斯堡。我们在异乡的街道上兴高采烈地说着中文,仿佛昨天才在北京、上海、广州分别一样。只是聊到酣处,扭头用中文请侍者加水的拿一刻,才发现黄昏悄然降临,自己和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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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的心是神秘莫测的,像珊瑚礁上的热带鱼群。它们一刻不停地变换着身体的颜色,改变游动的方向。你戴着潜水镜,试图悄悄接近她们,一直到非常接近。就在最后的那一瞬间,它们整齐地一齐转过身去,像是无数的旗帜突然翻转,然后就消失在某个方向。等你面对着海葵海星们一脸沮丧的时候,它们却又从什么地方钻出来,围绕着你打转。而在你的笑容刚刚浮起四分之一的时候,它们却又如飞鸟乱投林,箭一般从各个方向向你冲来,就在贴近你的一瞬,巧妙地转身,擦着你惊慌失措的眼睛,掠过你不知所措的身躯,重又消失在蓝色的海洋深处。听说鱼是不会说话,也不会笑的。但是,在它们身影消失之处,那一串串逐一爆裂的气泡,真的和欢快的笑声没有什么不同。是啊,有什么比一个笨重的蛙人更可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