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却更多从个体的命运来思考这个问题[注:《祥林嫂》]。无论如何,每个人的幸福和尊严都是自己创造的。一个人不懂得如何与人有尊严、有理性地交往的人,是不可能有好的命运,是不可能在生活中获得尊严与正义的;而因为命运不好就怨天尤人,只能像祥林嫂那样,被动地进入更糟糕的权利游戏中。
- 在以核心家庭为主的现代中国,任何一个家庭成员的存在对整个家庭都有重要意义。 因此,家庭对每个人的生命有着根本的存在论意义,即:生命是作为家庭的一部分存在的。过日子就是管理家庭,并在管理家庭的过程中安顿自己的生活,只有自己所在的家庭整体过得好了,一个人才谈得上安顿了自己的生活,也就是过上好日子了。
- 传统的婚姻观念,直接针对的是过日子,因此非常注重考查双方的能力、品性、出身,也注意一下相貌。最核心的标准是,男女双方要基本上般配,也就是说,俩人的大体情况要差不多,过大的差异往往会导致家庭权力结构的失衡。这些客观调价既然会形成权力平衡的外在基础,也就更有可能促成长期的亲密关系。如果夫妻之间不能形成权力平衡,那就根本过不到一起,也就根本谈不上爱了。
- 家庭生活中的基本正义,就是使每个家庭成员在家庭中恒之中既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看待,也因而感受到应该享受的亲密关系。而家庭中的不义,就是对这种伦常关系的背叛。
- “做人”虽然也是政治性很强的概念,需要在与别人的交往中实现,但做人的目的,却是成就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这是别人无法代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