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些文字中,能够读出一种重访的倾向,想旧地重游、旧时再历,希望再度品尝别离时甜蜜的悲伤。从某些篇章来看,这本书就是回到我的犯罪现场的伤感旅程。可以看出,我也是个喜欢道别的人,这一点有证有据。有一篇记录了我在理发店跟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道别,因为他当时正要离去。在翻看我从许许多多的零碎文字中拼凑而成的这本书时,我始终不安地意识到整本书中都有句潜台词,即一视同仁
- 如果我们两人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那并非因为我们的观察力有高下之分,不过是我们的情感指向不同罢了。
- 大体来说,有三个纽约。一个属于土生土长的男男女女,他们眼中,纽约从来如此,它的规模,它的喧嚣都是天生的,避也避不开。一个属于通勤者,他们像成群涌入的蝗虫,白天吞噬它,晚上又吐出来。一个属于生在他乡,到此来寻求什么的人。在这三个动荡的城市中,最伟大者是最后一个――纽约成为终极的目的地,成为一个目标。正是这第三个城市,造就了纽约的敏感,它的诗意,它对艺术的执着,连同它无可比拟的种种辉煌。通勤者使它如潮涨潮落般生生不息,本地人给它稳定和连续性,移居者才点燃了它的激情。
- 在他告别的每一处地方,照我看来,都会丢下一些要紧的东西,随后又以不那么拘谨的身段开始了新的生活,恍如蜕壳的龙虾,一时间的变得柔软,但也不免脆弱起来。
- 在速度时代,旅游也变了味儿。假若协和飞机主宰天空,用不了多久,我们将眨眼之间。就从一个洲蹦到另一个洲,从一个时区进入另一个时区,甚至没有时间不喜欢那里的电影。我们都成了基辛格,从一朵花掠向另一朵花,来去匆匆,顾不上体会当下的滋味。
- 纽约人往往会搬来搬去,追求房间和景物的最佳布局,依财力、心意和需要的变化而改变住宅。在他告别的每一处地方,照我看来,都会丢下一些要紧的东西,随后又以不那么拘谨的身段开始了新生活,恍如脱壳的龙虾,一时间变得柔软,但也不免脆弱起来。
- 为了保护心脏,我只能牺牲耳朵,这叫两害取其轻。
- 就算懦弱 也一定有活下去 才能够去实现的重要意义
- 喜欢和爱又不是骂人的话。
- 那七天就在不久前,现在回忆,却仿佛已经过了很久。“第一天去的时候,那里下雪,雪不大,上了山,出太阳了。”他被蒋逊摆了一道,再心甘情愿让她坑了一天四百的车钱。“那里有个刃池,瀑布不大,天气冷,结了冰晶,水汽很寒。”蒋逊第一次给人做野导,不甘不愿的解说,开头就是“很久很久以前”,一听就不是个做野导的料。“有个浮云台,四面凌空,整片明霞山都能看见。”那天风很大,天像水洗的蓝,她手臂上系着黑纱,迎着风盘腿而坐,长发飘逸,像要乘风。“青山公园的腊梅很香。”带你去青山公园,你站在那里不要动。听人声,听泉,听瀑布,听唱山。你要是早出门一小时,还能听见敲钟,唱偈。“竹子上的露珠很清凉。”你要是喜欢眼睛,我带你去看竹叶上的露珠,湖面上的水晕,看雾,看山的影子
- 恋爱是什么? 是酸甜的水果糖;是眼睛为她下着雨,心却为她打着伞;还是,夏日午后一个泛着潮湿的吻